小区业主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小区内禁止饲养宠物,这合法吗?
少数服从多数一般说来是正确的,但绝不能理解为是完全正确的!我们发现有许多时候,多数的意见是不正确或错误的,此时若服从了多数会带来不利后果甚至是严重恶果。现在提倡法无禁则可为,法律不禁止人们养宠,则非规范性文件中禁止养宠的条款便无法律依据,也就没有强制约束力。所以说禁止养宠不可行,但约束养宠人的行为如溜宠牵绳、随时清理粪便等却可行,也宜执行。所以说要从有法可依的角度考虑好方案再出台规定或规范为好。
不合法!
小区业主代表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权利是负责选聘物业公司并与之与签订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相应进行监督和必要协助;制订业主公约,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建议或意见;审议年度管理工作***,年度费用预算,监督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等。
我国从未出台任何禁止城市居民养犬的法律法规,“法无禁者即可行"。居民养犬不违法。许多地方人大常委会及***,至今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也只是对文明养犬作了一些规定,但没有禁止养犬的。所以,一个小区业主代表大会作出禁止小区内养宠物(其实宠物的涵盖面更广,包括猫、兔、鸟等)的决议是违法的,是容易造成业主之间矛盾的。而且如果真的有业主不遵守"决议",谁有权管?怎么管?这也是个大问题。
大家生活在一个小区,便是一个“小社会",制订一个建设文明小区的公约,那倒是可行的,是值得提倡的。建设文明小区,当然涵盖范围更广。如邻里和睦,言行有礼,不乱停放车辆,不乱倒垃圾,不制造噪音,养宠物遵守当地人大常委会或***规定,等等。
完全合法,小区怎么能养狗?文明城市根本不能养狗,因为90%以上的养狗户主人都不清理宠物粪便,草坪上马路上随处可见宠物粪便,再说吧现在发生多地凶犬咬人事故,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根本没有多少人家养狗,而现在只要你出了家门,随处可见的都是狗,有的手牵狗绳,而多数狗不拴绳,真是对人一种威协。
这样一个伪决议问题就搅得大家分成了截然意见不同的人群,值得吗?
首先,不会有那个小区业委会有权力制定禁止小区居民饲养宠物的法律规定,也不会有这样不开眼的业委会愿意凌驾于法律之上来干涉小区公民的私***利。再次,如果居民饲养宠物狗打了防疫针并向有关部门缴了管理费用,领取了饲养证明,就得到了国家承认,也成了私人合法财产。就是城管部门也不能干涉居民饲养宠物,何况一个群众组织更没有权力干涉居民饲养宠物狗的权力,只能制定小区内规范饲养宠物的民俗公约。如果那个居民违反了公约,小区业委会可以提醒他遵守公约,也可以要求他遵守公约。却没有权力对他行使执法权,可以报警让警察来处理此类事情,甚至收缴他的宠物狗。不可能让业委会的决定成了法律法规,居民必须执行。凡是带有強制性无条件的法律法规都应该是***和人大常委会形成决议成立的法律法规。别的任何组织无权制定!
各位业主,居民,业委会成员就不要浪费时间和精力为此类问题争执了。没有任何国家任何***会制定禁止居民饲养宠物的法律法规,任何业委会也没有这个权力制定此类法规。国家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会出台合理饲养宠物的法规,如果那个居民违反了,自然会有相应处罚直至他本人承担法律法规后果直至禁养宠物狗。
不要以为声音大,人多势众就能侵犯居民合法权益。
禁止城市居民养宠物狗也成全了另一个利益链条一一养狗,杀狗,开狗肉馆,吃狗肉。凡是嚷着要禁止养宠物狗的人不是法盲就是别有用心的即得利益者,***不会屈于这些人的压力制定出不合法不得民心的法律法规的。云南威信县就是例子,闻过则改。停止了不合法不合民意的禁止溜狗的规定,何况这个规定也没有禁止饲养宠物狗。就遭到了全国网友的口诛笔伐而被迫终止了呢。
不要谁提个无聊的问题就引得人们费时费力进行讨论,真的不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