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宠物狗扑倒老人致十级伤残,主人赔偿3万, 你怎么看?
- 青岛哪个街适合开宠物店?
- 青岛宠物狗扑倒老人致十级伤残,主人赔偿3万, 你怎么看?
- 青岛一市民小区内散步被宠物狗扑倒,致十级伤残,主人赖着不赔偿, 你怎么看?
青岛宠物狗扑倒老人致十级伤残,主人赔偿3万, 你怎么看?
说说个人拙见与众友交流: 一,养狗无错,养宠物狗是个人习好,本无非议,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二,养宠物狗,理当尽心,尽责,文明爱好,多一份责任。 近年来,养狗,养猫不少,但有时也有狗主人,不尽责,不善管,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宠物狗,毕尽是牲畜,虽有一定灵性,可有一点,狗不论其品种,均有对陌生人攻击的特点。 三,本题狗主人,由管理不尽责,致对他人造成伤害,理应担责。 另外,***对饲养宠物狗有具体规定规范。 据上所述,根据“侵权责任法”关于饲养动物给他人造成伤害者,应当承担责任。如:医疗费,误工费等等。 社会是一大家庭,你拥有权利,但也有义务,权利与义务失衡,毕致生活,生产,工作,学习等要乱套。
青岛哪个街适合开宠物店?
我觉得水清沟街就可以,青岛水清沟街周边小区很多,有茗家苑、绿城国际、山水局等高档小区,也有阳光海岸,欧美世纪等老小区,小区入住率高,人员密集,养宠物的人也很多,经常可以看到人们牵着宠物狗进进出出,很适合开宠物店。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青岛宠物狗扑倒老人致十级伤残,主人赔偿3万, 你怎么看?
我觉得饲养宠物狗的只要带出来 就一定要牵绳子,这个是对别人的安全负责,也是对你自己负责
青岛宠物狗把老人扑到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这个肯定是要负全部责任的,动物毕竟是动物,主人无法预测和控制宠物的情绪,它野性上来了或者受到外界***,可能随时会失控,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太多,小区、公园、菜市等公共场所,如果你要遛狗,就一定要好好牵着,要么就不要把它们带出来,总有一些人会说"我们家狗从不咬人“ "它只会瞎叫,又不咬人“ 可是万一伤到人 那就一切都迟了
请养狗的人多点公德心,多站在其他人的角度想事情,看问题,狗不是不可以养,也不是不能溜,请带上安全绳,给大家的安全多一份保障,自己也不会因为出了事情再懊恼不已
狗为自己讨好主人但不懂善恶。建议养狗者不牵出自己卧室。狗脖拴主人姓名牌子以防主人不担责。城里应严禁养狗,应有高尚趣味。没见唧位科学家大人物牵狗的。百无聊赖者才用狗解闷低级趣味。
1,狗主林某不拴绳并拉住宠狗,负完全法律责任;
2,林某先承认后不承认,有逃辟责任问题
3,老人刘某未谨慎注意躲避风险,承担百分之20责任不合理!应判刘某无任何法律责任!
宠物越来越多,养宠人士务必拴好拉牢以免类似***的不断发生!
在政策没有禁止养宠物的情况下爱好者要充分考虑其它人的感受,不能把自己的爱好强加于他人,要充分预知狗的本性对主人温顺不代表对生人也性子好,出门一定将狗狗拴着狗绳防止对生人攻击受伤害,一旦因没栓狗绳咬人责任就是狗主人的,被伤者的一切损失由狗主人负责,想推也推不了。
随着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宠物侵权行为也时有发生,饲养宠物并不违法,一旦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就一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希望有爱宠的朋友们,要遵守社会公德,依法、文明地饲养宠物,加强看管,履行好管理和看护义务,否则不仅会使他人遭受“天降横祸”,也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青岛一市民小区内散步被宠物狗扑倒,致十级伤残,主人赖着不赔偿, 你怎么看?
十级伤残,太可怕了!😱出门遛狗一定要拴绳呀!
其实好多人都有被狗咬过的经历,我小时侯就被咬过,屁股上和胳膊上现在还有疤,被咬过的地方肉填起来以后已经没有知觉了……现在想起来自己小时候真是遭了不少罪呀!
虽然我被狗咬过,但是我还是挺喜欢狗的,人类的好朋友嘛!不过随着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宠物侵权行为也时有发生,饲养宠物并不违法,一旦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就一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希望有爱宠的朋友们,要遵守社会公德,依法、文明地饲养宠物,加强看管,履行好管理和看护义务,否则不仅会使他人遭受“天降横祸”,也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