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拴绳就一定安全吗?***如狗绳拌倒路人,主人是否需要负责?
你问这问题有意思,为什么不担责?狗证栓绳不是免责的通行证,狗伤人的事每天都会发生,恶行***不断国家应立法,养狗必须植入芯片防止流浪狗的产生,不按规定养狗按交通肇事的处罚力度处罚,狗咬人狗主人应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就是爱狗人士吹捧的西方狗咬人狗主人也是回会判刑的,英国狗咬人狗主人最高要判十四年徒刑 。
首先,遛狗拴绳不一定安全,但是不拴绳一定不安全。
试想一下,如果你走在大街上,突然有一只体型巨大的狗就狂奔过来,也或者慢慢从你身边经过,没有栓绳,你心里会不会担心他会突然的咬你,或者说一些其他的行为?
我们身边有些人,他们是很怕这些动这些宠物的。有的人是过敏,有的人就是心理上的一个恐惧,被人牵着的狗,都能引起他们心灵上的一个惧怕,更何况一个没有拴绳的狗呢?路过这些人被惊吓到,产生一些生理上的一个反应,但是这一系列的反应也会反过来就惊吓到这个狗,它们也可能会产生一些本能的反应,伤害到他人。
第二,狗绳绊倒他人,这本身就养狗的人就具有一定的责任。
爱护宠物之心人皆有,但是我们不能让自己的个人欲望,影响到他人的正常生活。养狗,我们就要看好我们的狗,做好我们狗狗的卫生,我们可以让这让自己的狗在适当的场合、地点撒欢、奔跑,但是这一切都是要以尊重他人正常生活为前提的。
总之,养狗就要栓好狗绳,做好防护,为自己,为他人负责。
你养狗,你牵绳遛狗你当然要负责。有的地方已经明文规定,牵狗绳不能起一米二。如果你绊倒行人,应该负全责。如果你没能力掌控,是小孩或老人,那你就不能遛狗。现在就有很多无德无良的养狗人,不牵绳,把人咬伤后不负责任,反说自己的狗不咬人,怪披咬伤的人招惹了他的狗。各地***应因地制宜,出台养狗规定,依法养狗,依法制非法养狗,重罚不文明养狗。还文明城市一个文明卫生环境。
当然要承担责任了!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本次佛山顺德遛狗绳绊倒老人,致老人抢救无效去世***,牵狗的小女孩是要付全部责任的,但是由于小女孩未满16周岁,所以不能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应当由小女孩的监护人进行赔偿!由此可以看出,宠物管理不当致他人受到损失、伤害都要付法律责任!
虽然这起***是由于小女孩不牵狗绳而导致的惨剧但是这并不意味牵狗绳就绝对安全!
根据相关规定,小区内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经常犬吠的犬等,并且外出遛狗必须由成年人牵狗绳!
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因为很多小区饲养着萨摩耶、金毛、哈士奇等大型犬,虽然平时温驯,可一旦发狂就算牵狗绳也不能控制住狗,很有可能造成他人受伤!并且就算是平时温驯时,未成年、老人牵狗绳也并不能控制住狗绳,就像本起***中,明明有狗绳,却还是发生的惨剧,当然也有可能是女孩就没有牵!
所以自己饲养的宠物致他人受到伤害,狗主人是要承担责任的!并且要告诉大家的是,不要饲养大型犬,对于大型犬来说狗绳的作用很小,一旦大型犬发狂,可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
其实昨天佛山顺德遛狗绳绊倒老人,导致老人死亡的***,就非常生动的说明了遛狗不牵绳的危害,遛狗不牵绳可能导致狗狗冲撞、绊倒老人孩子,甚至还可能咬伤路人或者其他狗狗。
狗绳绊倒路人,主人需要负责吗?
- 当然要负责!就相当于你的小孩子出门把别人车砸了,把别的小孩打伤了,虽然未成年人不负法律责任,但是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必须对孩子的所有伤害行为负全部责任。
- 狗狗也一样,狗狗对其他人或者狗狗造成的任何伤害,狗主人都要负全部责任。像昨天佛山这个例子,狗主人负全部责任的同时,可以向偷狗的小女孩追偿。
现在反过来,遛狗栓绳就一定安全吗?
当然不是,但是遛狗栓绳可以把危险性降低到最小。
因为狗狗有绳拴着,在狗狗突然要发生危险行为的时候,狗主人可以在第一时间拉紧绳子,这样的话就会制止狗狗,从而避免危害行为发生。
为什么遛狗牵绳也不一定安全呢?
因为狗狗体型过大或者是冲力过猛,而主人握绳的力气不够大,绳子脱手而出现“遛狗不牵绳”的现象,同样不能制止制止狗狗发生危害行为。
为了安全起见,主人养狗的时候,必须根据自己的身高体重等实际条件,养体型适中的狗狗。
- 女士或者力气小的主人要养小型狗,大型够如阿拉斯加、萨摩耶、二哈等,这种狗身材高大,力气也大,[_a***_]遛狗容易“被狗遛”;狗狗兴奋的时候很容易就脱手,出现“遛狗不牵绳”的情况,这样造成危害行为,就会巨额赔偿,后悔莫及;
- 家中养的大型狗,不要让小孩子或者是力气较小的女士去牵。再聪明的狗毕竟也是牲畜,很多时候不清楚,行为的后果。狗狗兴奋起来,快速奔跑的冲击力,容易拉倒遛狗人,甚至出现“遛狗不牵绳”的情况,很容易伤到无辜路人或其他狗狗。
- 如果你的狗因为脱手或者不牵绳,被别的狗咬伤了,而对方的狗狗是牵绳的,根据《民事侵权法》中过错推定原则,人家的狗狗是牵绳的,你的狗狗跑过去,虽然伤的是你的狗狗,但是对方不承担责任,因为过错在你没有牵绳。
遛狗不牵绳的危害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大,而且造成的后果是我们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就像我们过马路一定要牵住孩子的手一样,为了自己和狗狗的安全,遛狗必须要牵绳。
有哪些因未栓绳遛狗而伤人,被判的倾家荡产的真实案例?
只要记住一点,遛狗不栓绳,一旦出事,狗主人全责就对了。
这里就有一个真实的案例,因为泰迪站起来,吓到了三米外的老太导致摔倒,狗主人全责,最后二审判赔二十万。
此外,个人觉得单栓绳是不够的,图中另一个案例就是栓了绳子的。常常会听到某些爱狗人士这么说,你不惹狗,狗怎么会咬你?试问这 11 个月大的男婴怎么惹狗?
所以个人认为,文明遛狗应做到三件事:栓绳套嘴铲屎。并且应该写入法律法规,做不到时就和交规一样,由警察出面进行处罚。
谢邀!因未栓绳遛狗伤人被判倾家荡产的案例真不少,201年8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西把栅乡六犋牛村康某饲养3只恶狗追咬4村民,致1男童死亡,主人不但赔偿,还被判***3年,缓期4年执行。
2015年冬季的一天,北京某小区徐女士早上遛湾,经过陈女士门前时突然被陈女士家的狗扑倒,手肘受伤,陈女士接到徐女士电话后正外出急忙赶到医院,当即拿出五干元安抚徐女士看病,陈女士回小区找保安证实情况中,因保安是否在场与徐女士说法不一致,陈女士提出让徐女士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最终***判陈女士承担20余万元赔偿责任。
据统计,我国每年卖出的人用狂犬疫苗都在一千万到一千五百万人份左右,占全球的80%,
引以为戒吧!
谢谢邀请, 情况确实有,养一些凶恶的大型犬,这件事我已在别处回答过,这个邻居,养了一只藏獒,他还拽着呢,一个年纪大的出去买早点回来,藏獒从他跟前过,可能是害怕这只狗,往后退,小区马路要有绿化带,绊倒了,老太太,老太太,大跨轴摔坏了,听说我们这街坊,赔了30多万,老太太换了一个大跨轴,在医院里住,还得给他找一个雇工,后来也看不见这个藏獒了,我知道的,这是最高的赔偿
光你吗的说溜狗不牵绳,如果一个老人牵着一个大型犬,它要是咬人你牵个绳管用吗?你牵的住吗?你有它的劲大吗?为什么国家不禁止养大型犬?为什么国家让狗泛滥成灾?别说管人了,连个狗都管不了,这是一个什么国家。天天说狗是家庭的财产,什么狗屁财产,在不养狗的人心里是一分不值,如果养狗人士该人家十万块钱,它可以拿狗抵债吗?人家谁要它这破玩意儿,国家太没人事了。
牵不牵绳和狗咬人没有半毛钱关系,烈性犬你牵不牵绳都咬人,今天刚走一个石家庄的例子,狗是牵绳的,照样把人咬了,所以,该管的是烈性犬,天天去管别人牵绳才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天天去扯淡,尽在干脱了裤子放屁的事。
泰迪站起身,老太受惊摔成9级伤残,狗主被判负全责赔20万。对此你怎么看待呢?
出门遛狗不牵绳,都是狗主人惹的祸,六旬老太正愁没处碰瓷那,这回碰了个正着。不过谁也不愿意受到这种终生的伤害。
如果不是偶遇不牵绳的泰迪,人家老太自然也就不会受到惊吓,摔成九级伤残,更不会有骨折之痛,二十万的赔偿是必须承担的,买个教训吧,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遛狗要牵绳,遛狗一定要牵绳,遛狗必须牵绳。”牵绳对狗不是束缚,而是一种责任。
在户外遛狗一定要牵绳子,不仅是对自己和狗狗负责,邯郸的魏姑娘,养了一只大金毛,乖巧懂事,一次遛狗没牵绳,把魏姑娘打入了无尽的烦恼之中,那日像往常一样领着大金毛遛弯,突然一阵噼噼***的鞭炮声,大金毛受到惊吓,狂奔着上了马路,被一辆宝马跑车撞飞,司机一个急刹车,后面四车连撞,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可怜的金毛还没到医院就挂了,魏姑娘被这场事故弄得焦头乱额,狗死了没人理赔,车坏了需要赔偿,魏姑娘负主要责任,后来的魏姑娘再也不敢养狗,提起这事扎心。
既然喜欢养狗,那就要做新时代的养狗人,遛狗牵绳,及时清理粪便,尽可能的去人流少一些的地方,西安的王先生在公园晨练,突然在树丛中穿出一只泰迪,王先生慌乱中自己的左脚绊倒了右脚,造成了八级伤残,实际上泰迪狗也没有碰到王先生,但是,王先生确实因狗狗摔伤,狗主人也是象征赔偿一下,王先生******胜诉,狗主人赔偿王先生二十八万,养只狗本是为了开心,这回闹心了!伤不起……
狗主人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里,“我家狗不咬人听话”这是很多遛狗不牵绳的狗主人心声,可是如果遇到意外情况,也是吼不住狗狗,后果会很严重,轻者伤筋动骨破财,重者倾家荡产也是有可能。
养狗就给它办个狗证,上了户口的狗也是有身份的一族,遇到意外也会有保障,爱它就要呵护它一生,一人一狗一世界的美好生活幸福每一天……
20万赔的有点少。现在养狗人素质太低,连最基本的牵绳戴罩铲屎都做不到,不狠罚一下不长记性。
另外提倡养狗人一个小区,不养狗的一个小区,这样大家都开心。
很期待看到养狗人在1000条狗的小区里艰难穿行的情景。
1、现在的司法案例对狗有两个特别突出的,第一个就是不拴绳的狗,机动车道上撞死白撞。
2、第二个就是不拴绳的狗吓唬人受伤,狗主人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3、这样的案例,只有一个目的,规范养狗,文明养狗。
4、***这个判决很好,很挽救很多狗,可以说是狗的福音。
5、【#泰迪起身老太受惊摔成9级伤残# 狗主被判负全责赔偿20万】广东江门六旬老太欧某经过某步行街时,一条泰迪犬站起来朝其走了两步。欧某见狗没拴绳,下意识向旁边闪躲,没站稳摔倒在地,后送医住院13天,被评定为9级伤残。欧某遂***狗主高某。当地***一审判决高某承担30%责任,但双方均不服判。二审时***认为,高某的泰迪犬未取得《犬类准养证》,且高某没给狗拴上狗绳,并在晚上19时后人流高峰期未尽到注意义务;虽然泰迪犬虽未出现“追赶、扑倒、撕咬、吠叫”等情形,但因它突然起立及走近的动作,导致欧某心理恐惧诱发摔倒,所产生的损害应属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范畴。因此,高某对欧某构成侵权,应负全部赔偿责任。最终判高某赔偿欧某20余万元。
1、一审被判赔百分之三十,狗主人不服,要二审,结果被判了全责,要赔偿20万,不知道狗主人后不后悔,这一下多搭进去13万块钱。
2、狗主人之所以败诉,原因有两个,一个是遛狗不拉绳,一个是没有狗证。
3、其实这件事情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挺倒霉的,狗主人倒霉,赔了钱,老太太倒霉,人受罪,老年人摔一下可受罪了。
4、这个案子之所以这么判,估计也和以前的一些关于狗的案子影响力有关,因为遛狗不拉绳子惹出来的事情还少吗?
吓着了,这三个字如果在***得到认可,每个人出门在外将十分恐怖,长得丑的可能把别人吓着了,声音大的可能把别人吓着了,穿衣服奇怪的可能把别人吓着了,开车的可能把走路的吓着了,等等,社会将进入互相碰瓷赚钱的奇怪状态,***自危,出门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