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老人被狗绳绊倒会身亡?
这话问得人摸不着头脑,喝水都能咽死人,看当时绊倒什么情况,好在我看了这***,当时狗飞跑带着一条绳子从后括到一个老大,老大完成没防备,这力度,还要往后摔,问题还要是个老人,我看就算年轻人,也够呛的这下,记住,是像风一样的速度从脚跟括倒,不是普通的人走路绊倒
广东牵狗女孩称没看到老人被狗绳绊倒不在乎别人评价,你怎么看?
关于广东顺德牵狗女引发之事,我的观点及看法,只能用“无奈丶无奈丶无奈丶无奈"来形容。
一:虽然后果是致人死亡,但此事不属治安***,更不是刑事***,只属意外事故(警方已定性)。想通过法律途径处罚是不可能的,此是一无奈。
二:民事责任可追究,但对方是12岁未成年的女孩,不具备负有民事责任的人,想对其本人追究民事赔偿责任也是不可能的,此是二无奈。
三: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责任,可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但其监负人是条人生光棍、财产光棍,他肯承认责任也无能力赔偿,冬瓜难挤出血,此是三无奈。
四:受害人深知法律刑事方面追责不了对方,民事责任追责到对方,对方都无能力履行。只好放弃追偿,此是四无奈。
对牵狗女孩与其进行道德谴责,不如帮助她重塑道德、法制观念,在她心田种下善的***,还需要有来自社会的温暖,让她相信人间还有爱
警方初步认定这是一场意外,而且老人家属也表示,不想再提此事,暂时不会追究女孩责任,尚未提出赔偿。其实遇难老人家属、狗主人及牵狗女孩皆是本地村民,三家之间互相距离不足五百米,彼此应该相熟悉。
显然,老人家属比我们网友更了解牵狗女孩家的情况,他们的所谓“不追究女孩家责任”也许正是基于这种了解。
对于小女孩的“辩解”,我从一个老师的角度,还是要选择“相信”。“他还是个孩子”,尽管这句话让人听起来很不舒服,近来也常常被拿来作为家庭教育失败的索因,但实际情况就是如此。12岁的孩子无论犯多大的罪恶都依法不负刑责。
网友们大都把牵狗女孩当做一个在“正常家庭”成长的孩子而对她的刻意逃避责任的“道德缺失”大张挞伐,却忽略掉了她的家庭背景。
这是一个单亲家庭,父亲曾经做过14年的牢,后来结婚、离婚。
平日里靠给水产档口打工维生,每天一天到晚在外工作,晚上回家倒头就睡,哪有时间管孩子?而且,一个几乎“酒不离口”的“酒鬼”有能力管孩子吗?两个孩子基本上处于“自然放养”状态,目前还没有走上邪路上就已经是万事大吉了,我们还能对她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吗?
牵狗女孩家中,酒瓶排了两排,父亲是本地有名的酗酒者 不喝“手就会抖”。
在小女孩姐弟俩心里,亲情是缺失的。据媒体***访,姐弟二人对于母亲、父亲、学校、同学等大多回答“不喜欢”,而唯一有让他们觉得欢喜的事,就是村口市场的篮球场和街上的猫狗,姐弟二人常常会去球场边看人打球。
猫、狗小动物成为姐弟俩唯一的心理寄托 ,内心的亲情荒芜了,唯有杂草可填补由此造成的心理缺失去。至于基本的社会道德、思想修养也只能依赖在学校里有限的针对性教育,以及他们在歪歪斜斜的走路中偶然获得。
女孩在接受心理疏导
还是追责遛狗不牵绳的,或小区街道流浪狗管理错失,他们是祸根。而不是孩子偷狗,偷狗起码她还是牵着溜,合乎规矩。别***为爱狗辩护,他们畜牲不如。家属不追责,女孩都要追遛狗不牵绳的责,凭啥你做捏,我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