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遛狗发生意外,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对小女孩产生多大阴影?
其实更应该难过的是死者的家人,老人的家人痛心自己的母亲如此年迈的年纪了,居然不是安然的离去,而是会被摔的如此惨烈致死!
从12岁小女孩的穿着打扮上看,心智应该算挺成熟的了,可是就算再怎么成熟也只不过是个还未成年的女孩。很多大人遇到此现状估计也是吓得六神无主,慌乱之中逃脱在很多人看来确实不妥!之前不知是位小女孩,很多人都为老人报不平,责备女子的冷酷无情,现在知道“其”只是个年满12岁的孩子,都纷纷对“其”由愤转理解。
其实这也只是个意外,谁都不想发生这样的悲剧!狗主人也没错,狗栓在自己家里被别人偷偷牵出去玩。这其实也是12岁女孩家人的教育失职,女孩已经12岁了想牵别人狗出去之前要事先跟人家打声招呼,人家同意才可以,不然出了事也会害了别人一起遭殃。
事已至此!年纪小也不是借口,该上门赔礼道歉的、该赔偿多少的还是要做到尽责尽善,日后吸取教训就是了,也希望网络舆论到此为止。
佛山小女孩遛狗发生意外,导致老人身亡***,给小女孩造成多大的阴影,这得看小女孩的心理承受能力,对一般孩子来说,这种心理阴影是终生的,相信这些天她一定睡得不安宁。
毕竟才12岁,有不少人认为12岁已经是个半成年人了,她的身高已经接近成年人的水平,因此,当她见到老人摔倒流血时,她反而跑开。
网络中有不少人谴责她这种行为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在逃避责任。这未免太过于冷漠无情了,虽说12岁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能力,但我们要看看这是什么时代的12岁的孩子。
如果是60后,70后这些人童年12岁时,他们已经像一个大人一样有生活的能力,面对了生活的许多困难,心理承受力也很强。
对80后,90后甚至是00后的12岁的孩子来说,他们从小生活在温室里,少经风淋雨,心理承受力都比较脆弱,面对着突发的***,看到了流血的意外伤亡情景,手足无措,惊慌逃跑属于正常的反应。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尚且还不知道人摔伤死亡了,应该怎么办?再者,她手上也没有手机,缺乏救护能力,你让一个12岁的孩子在那时那景怎么做呢?
我们从***中,可以看到小女孩手中牵着的狗绳,被狗挣脱之后,狗在前面狂奔,她也在后边狂追,可见她内心也是着急的。这种情况她不愿意发生,许多人都不愿意看到。
可意外还是发生了。看到老人摔倒后跑开,也许是她想要回家去叫大人。我们怎么能说她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呢?
小女孩就是因为不懂事,才会牵邻居家的大狗出来遛狗,而没有意识到危险性,所以对于一个孩子不要太呵斥,虽然在这件事中,她确实有责任,且先由她的监护人来承担。
老人的家属尚且表示对这件事情不愿再深究下去,并且三方已私下达成协议,我们作为外人,就不要妄加评价。
从***看到,一名年愈88岁的老人悠然地站立在路上;有二条狗一前一后在道路上追逐乱闯,涉嫌犯有危害公共安全行走的违法行为。
后面一条较大的(据说有80斤重)白色的狗,地上拖着长长的牵拉绳一路狂奔,这牵拉绳未端有一个形似抓手圈勾住了老年人的脚,硬生生将老人拖倒。
8月17日17时21分,110接到报警:顺德区杏坛镇罗水市场附近一老人受伤倒地。接报后,民警及医护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受伤老人送医救治无效死亡。
这天在路上牵拉这条狗的主人,是一个未成年人12岁的女孩,女孩遛狗时被忽然挣脱,酿成了悲剧;出事后女孩慌乱中,引领着这条肇事狗离开了现场。
从这条狗非常顺从地跟着小女孩走,可看出小女孩与狗的感情不一般;网上说小女孩是私自牵拉邻家的狗;至少可以这样说,小女孩遛狗是常态,邻家可能是知道和默认的。
有网友议论:女孩是未成年人,可免于刑事责任,但监护人将无法避免民事赔偿责任;狗的主人若疏于看护和管理义务,或知晓并默许12岁小女孩外出遛狗,那么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如果老人家属诉求民事赔偿:按上年度当地职工年收入平均水平(75岁以上按5年计)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平均水平6个月),有人统计大概有24万元。
网传家属表示,理解小女孩肇事是意外***。如果小女孩监护人、狗主人和老人家属三方各自承担一些,大家各自承担8万;此方法妥吗?
小女孩心理压力肯定不小,毕竟是无心之过,各方不应过多责备,就让此事悄悄地过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