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多给了钱,需要退还吗?
根據題目所列案例,多拿的人民幣是必須退還的。根據我國現有的刑法、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多提走人民幣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必須嚴厲懲處,以儆效尤。如果各位看官不信我説的,看看***就本案將要作出的裁決,就能印證所言非虚。***如以後各位也遇到此類問題,提供3個處理方案:1、拿了錢后第一時間辦理出國手續,並且要趕在第二天銀行開始辦公時間之前出關,否則 呵呵;2、拿到錢后必須第一時間到公安機關自首,爭取寬大處理,因為犯了盜竊罪,但案犯認罪態度較好,***會根據案犯的态度從寬處理;3、拿了錢走人,如本案所列,案犯因犯了搶劫罪、欺詐罪、盜竊公物罪、隱瞞罪、負隅頑抗罪、隨死掙扎罪等,數罪併罰,………………。
完全可以不退还。1、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银行与储户共同享有了“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合同约定。2、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银行不应以各种理由向储户追讨多付的钱款,更不应该去******储户。
可以不退,尤其是对待这种流氓企业。其实就问银行一句:如果少给了银行认吗?银行肯定不认;既然少给了不认,那多给了顾客也可以不认。条约是对等的。不过话说回来,国内没有对等原则条约,都是骗人的鬼话而已
很多人说离柜概不承认,是霸王条款。
其实在银行取到***钱概率有多大?几乎为0。
进入银行的现金,柜员会过两遍机器,除非机器是坏的,要不然***钱必然可以发现。如果是银行内部员工搞鬼呢?也是有可能的。但是试想一下,谁会铤而走险去换一两张***钱?哪个员工又会傻到大批量去换成***钱给客户?内部有监控,钱也是流动的,每捆钱上面都有哪个柜员的私章,是能查到的。
如果说银行给少了钱客户的情况呢?也是时有发生,比较柜员也是人,会犯错。但是无论给多给少,每天晚上五点后都得对数,系统的数跟现金数不一致,就得查,追查到哪一笔出错,纠正。如果查出来现金多了,那就是给少了哪个客户的,查出来会叫客户过来取回。如果查出来少了,会电话叫客户过来补上。如果客户不过来还呢?两个方法,第一,柜员自己补上,自认倒霉。第二,数额巨大,通过******不当得利。
建议各位,在银行取钱,数额小,去柜员机拿,每张钱的编号都有记录,拿多少实际出了多少,也有记录。拿的数额大的,叫柜台给你数一遍,过过机,也是合理要求。
做不到以上两种的,还要骂离柜概不负责的,都是耍流氓行为。
如果没这条,什么啊猫啊狗都来搞事,银行得成什么样子?
当然,这条规定也不是完全合理,需要银行去思考,想出一种两全的方法,既能提高效率,又能准确无误。
以上观点乃一家之言,欢迎反驳,但是拒绝无脑反驳,无脑的别来评论。
按我国合同法,多给了您钱,您就是不当得利,应当返还,银行少给您了钱,银行也是不当获利,您应当提供证据,让银行返还。至于银行内部的清算,不清楚,但有一点财务规则必守,即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账不平的话,不知内部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