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老人被狗撞到不幸离世***?
最近,老人意外被狗撞倒以致不行离世的***引发很多人的关注。对于老人家不幸的离世,我们都深感惋惜。
从监控***中,我们看到那只狗挣脱开小女孩的牵制之后,飞奔着追逐另一只小狗。就在小狗飞奔的过程中,牵制他的狗链不幸绊倒了老人,致使他前额着地,最终不幸离世。
对于这起事故,我觉得有三个问题值得大家思考:
1.对于养狗的人来说,带着狗狗出去溜的时候,是否应该找个能完全控制狗狗的人牵着,这样当狗狗遇到同伴想要挣脱的时候,可以有力气控制。
如果狗狗能轻易挣脱主人控制,那么当它在公共场合遛弯的时候,可能会造成许多不必要的伤害,甚至可能危及他人的生命。
前不久,有一个新闻是说一只猫从阳台上跳了下去,结果砸到路人,以使他人受伤。
不论是猫还是狗狗,都是我们自己养的宠物。那么当它们因为某个意外对他人造成伤害时,作为那个拥有它的人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3.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养宠物,从小狗小猫到小猪藏獒。
这些原本应该自由生活在大自然的动物,如今都住进几十上百平的钢筋混泥土房子,那么由此给他人带来的潜在危险是不是也相应在增加呢?
流浪狗撞伤老人赔四万,投放喂养流浪狗有责任大家怎么看?
喂养了几个月的流浪狗,撞伤了人,让喂养者赔偿损失,咋一看有些荒唐,仔细想想,***这么判也在情理之中。
后来这位老人报警了,并找到了那一只狗,经过街坊邻居指认,万某经常喂养这只流浪狗,老人的医疗费用应该由万某来负责,万某持不同意见,不承认狗不是自己的,只是流浪狗,所以不同意承担医药费,太过分了,老人就把万某告上了***。
- 2020年9月4日,经中院调解,万某同意赔偿4万块钱给老人,双方和解。
这个案件,核心的问题就是喂养流浪狗时间上的概念,如果只是一两次喂养,那是爱心的表现,如果是很长时间经常性的喂养,那么实际上,狗已经认定了是他的主人,一直待在这边,也相当于成了流浪狗的管理者。
有些时候爱心,反而得不偿失
- 我们小区里面也发生了一件事情,有一只流浪猫在小区里面,好心人天天来喂养,流浪猫生了一窝的小猫,一个小孩就被小猫给抓伤了,小区的物业就把这些猫都给打死了,其实也是好心办坏事,如果把这些猫送到收容机构,也不至于被打死。
最后,对于这些流浪猫、流浪狗,最好的善待方式就是要么送到专门的收养机构,要么自己领回家去,当宠物养起来,这才是最好的解决的办法。
这个事情给一些养宠物的,还有饲养流浪宠物的好心人提了个醒。投放喂养的宠物投放者有对宠物的管理权。
2019年9月20日60岁的昝某去菜市场买菜回来被土狗一下子碰倒,摔成肋骨多出骨折,伤残为十级,于是昝某就从遵义正安******经常投放喂养流浪狗的万某。要求赔偿七万元,经审判判处赔偿昝某六万元的损失费。
万某不服,肯定如此,因为狗不是自己家的,对于万某出于可怜喂养了这只狗,怎么就承担上责任了呢!
后来经遵义中院重新审判,判处万某赔偿四万元,此时就此了解,其中经历了一年的时间,对于此判决是有所依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万某某)向流浪狗投喂食物,可以把他认定为动物的管理人。”
谁也想不到对于一只狗居然给投放人惹来了那么多的事,但是法律规定投放就是有管理狗的权利,所以对于这只狗真的让万某头疼了一把。
对于这次案件也是具有代表性的,对于投放食物的万某,让狗有了定期觅食的习惯,后来才有了这种依赖性,长期盘踞在此,因此才发生了如此***。所以对于这个***的发生万某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对于万某也只能承担这个责任,必然他的投放食物是狗留在这里的原因。
投放动物食物看似小事,但是其中包含了责任问题,所以尽量少进行类似的事
对于流浪狗应该有收养的单位,对于这些狗私人管理带来的一些麻烦,毕竟不是自己的宠物我们无法有时间监督这些狗,所以对于无论是什么动物都得有时间管理再决定却给它喂食,不然以后在外如果出了什么事真的就得不偿失了。
这项法律有悖文明!在很多发达国家喂养流浪动物是人们提倡和常做的事情。怎么到了中国国情就发生变化了呢?我认为和中国那几年的贫穷落后是分不开的。随着我国的曰渐富强,尊重生命,关爱流浪动物己经成为一种潮流,希望你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别被世界边缘。看看疫情下的西班牙警察如何喂流浪狗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