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夏天》(英)爱德华.托马斯答案?
参考答案: 1.示例:栀子花,特点是:花六瓣、粗大、极香。
2.(1)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写秋葵,使之具有人的灵性,令人伤情。(2)写出剖瓜时的声响和感受,给人丰富的想象。(意对即可) 3.引用山歌“栀子花开六瓣头”佐证栀子花是六瓣,引用童谣“巴根草,绿茵茵,唱个唱,把狗听”写“巴根草”的顽固,都增添了文章的情趣。(意对即可) 菲利普•爱德华•托马斯(Philip Edward Thomas),盎格鲁—威尔士①诗人、随笔作家。1878年3月3日,托马斯生于伦敦朗伯斯区。他曾分别在伦敦巴特西文法学校、圣保罗学校和牛津大学林肯学院受教。他的家族主要由威尔士人构成。还是一个在校生时,他就已经结婚,并打定主意靠写作维生。随后他成为一名书评人,平均每周评论的书多达15本。战争爆发时,他已经是一位成熟的作家。作为一个文学评论家和传记作者(同时还写乡村题材),他发表了大量作品。他也写小说,《逍遥自在的摩甘斯》(1913),一本“令人愉悦的混乱之书”。托马斯以文学评论家的身份为伦敦的《每日纪事报》工作。他成了威尔士流浪诗人W.H.戴维斯(一个在人生志业方面几乎是独辟蹊径的人)的密友。1905年起,托马斯跟妻子海伦和家人一起居住在肯特郡塞文欧克斯区附近的爱尔瑟斯农场。他将附近的一间小屋租给戴维斯,并促使戴维斯写出了他可能写出的最佳作品。甚至,有一回,托马斯不得不安排一位当地的车轮匠为戴维斯打制一条临时木腿。尽管托马斯认为诗歌是文学的最高形式并有规律地评论它,他自己却只是在1914年末才成为一位诗人。那时他住在东汉普郡的斯迪普,最初用“爱德华•伊斯塔韦(Edward Eastaway)”这个名字发表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