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狗主人飞速逃离现场!这算肇事逃逸么?
肇事逃逸是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存在主观故意,而这起***是佛山顺德这名老人被狗绳子绊倒身亡,遛狗的是一名12岁的小女孩。从***监控来看,小女孩有可能看不到案发的全过程,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看到这种事不知所措也是挺正常的事。
如果是一名小女孩开车撞人了逃逸,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肯定也是她的监护人和车主。所以这件事跟开车肇事逃逸有点类似,但相差还是很大。人驾驶车辆失控与遛狗绊倒人都是不可预见的,但是遛狗绊倒了人致死,恐怕我们还是第一次看到。
我们可以从道德层面来指责这个小女孩,小女孩看到有老人倒在地下,不应该无动于衷,更不应该选择了奔跑离开。从事发的***也可以推测,小女孩当时应该也是感觉到自己闯祸了,所以才会选择急急忙忙地跑掉。
现在官方已经定给这个***定论,这只是一次意外事故。小女孩、小女孩的父母以及狗的主人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他们无法逃避民事赔偿责任,目前,被害人家属正在与各方协商处理。
狗的主人负有第一责任,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犬只出户,必须由有法律承担能力的成年人牵引看护!狗主人只是拴好却没有看护,而且大型犬也是国家禁止的种类,这就是明知国法不允许,且知道会给群众造成生命财产安全,却非要行使违法行为,且造成了无辜群众身亡的严重行为,按理应该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照我说,养狗必须要严格,完善管理制度,城市里不应该养大型犬,狗狗站起来比孩子都高,对于怕狗人士来说,太吓人了,而且狗狗看见同类,即便牵着绳,大型犬也难以控制,所以建议城市不准养大型犬。
遛狗时狗绳绊倒老人,主人疑似逃跑,谁之责任?
看过***,对于老人的遭遇很心痛,因为老人因为这一摔不幸离世,而走开的女孩并非狗主人。
***中追赶白狗的女孩据说现年12岁,是狗主人的邻居,当日解开狗主人养的狗,出来遛狗玩。
谁知白狗在路上看到另外一条狗,就去追赶,女孩没有拉住狗绳,白狗就拉着狗绳一路狂奔。
不幸的是,在一个拐弯处,狗绳带倒了路口的老人,造成老人直挺挺头部着地,后抢救无效死亡。
***中的女孩,看到老人倒地,并无任何抢救措施,待狗回走之时,她慢慢加速跑离现场。
据悉,女孩不是白狗的主人,而是其邻居养的,而邻居家的狗就拴在自家门口。
还有报道说狗主人家一直有养狗,多的时候多大五只,并且还因为狗咬人赔过不少钱。
虽然女孩未满14周岁,但是我依然认为她对于这起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首先狗不是她的,是她私自“拿”邻居的,这实际上有点***的性质,虽然她主观上没有偷走的意图。
但是未经主人允许,便私自带走主人的私人物品,就可以构成***。
8月17日广东佛山,有一名穿黑裙子的年轻女子遛狗的时候。狗虽然有绳子,但是女子却没有牵着绳子,而是让狗带着绳子乱跑。结果狗跑得太快,绳子带倒了一个老奶奶。
老奶奶摔的很重,最终不治身亡。这名年轻女子见状,不但没有上前施救,反而飞快的带着狗逃走了。
这个女子已经涉嫌触犯法律了,将来面对他的不仅仅是巨额的赔偿,还有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有着光鲜的外表,却有着一颗丑陋的心。现在的监控设施这么发达,这女子跑不远的。作为一名狗主人,养狗不是只是***那么简单,更要担起社会责任。
第一次在抖音刷到老人被狗绳绊住,重重摔下去的时候,我的心里一哆嗦,明明是无声的***,耳边却仿似听到了“啪”的一声重响。
接着一个女孩出现,对摔倒在地的老人视若无睹,径自从老人身边经过,唤回了狗子以后,脚步匆匆的她,突然跑了起来。
整个过程,老人孤零零地趴在地上,看上去比较着急的只有一位穿红衣服的阿姨。
我在心里默默期盼着老人没事,结果,再次看新闻,得到了老人身亡的消息。
***中的女孩只有12岁,狗是她家邻居的,她只是借出来遛一遛。
心疼老人的同时,我也很诧异一个年仅12岁的女孩,竟然已经学会了“肇事逃逸”!
社会、学校和家庭到底给这个小女孩灌输了怎样的价值观?我们的童年,写扶老爷爷过马路,会被老师夸“助人为乐”;做了好人好事,会得小红心;红砖墙上写着大大的白字:“帮助他人,是快乐之本。”
一个老人摔倒在面前,无论如何也应该上去看一眼吧。
可这位小姑娘,竟然跑开了!你说她害怕、慌张,她能淡定地站在老人不远处,把狗叫回来。你说她懵懂无知,她又知道自己惹了麻烦,晓得逃跑。
小女孩在这刻的行为让我不禁联想,是不是周围的环境都在告诉她:摔倒的老人不要扶,能跑多远跑多远?
我看过这个***,这个事情发生在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一名老人在在路上站着,突然被失去控制的两只狗中的一条狗绳绊倒重重摔在地上,经医生过来抢救,宣告不治身亡。
这两条狗突然失控冲到了马路上原因是因为一名12岁的少女在遛狗,途中被狗挣脱了。两条狗在马路上飞快地追逐,其中有一条狗拖着差不多两米长的绳子。老人家就是被这条长长的狗绳子绊倒身亡的。
首先我可以肯定一点,身亡的老人家是没有任何责任的。老人家一直站着没有动,在四处张望,突然被狗绳子绊倒,不治身亡。
遛狗的女孩应该也看到了老人被绊倒在地下的画面,但是,她却急急忙忙地跑开了。我想,她已经知道自己的行为造成了老人受伤,她飞奔离开,就是想要逃避责任。
这个***,需要负上责任的是遛狗的女孩以及狗的主人。看到新闻报道,这只狗并不是女孩家的,而是另有主人。现在狗的主人已经被接受调查。
虽然这起事故完全只是一个意外,但小女孩是最大的相关责任人,可是因为她是未成年人,恐怕很难向她问责,狗的主人没有管理好自己的狗,因为自己的疏忽,造成了无辜市民的死亡,狗的主人应该要负上这起事故的责任。
从这起***中,我也看到了这个小女孩的冷漠。她知道自己没有看住狗,导致老人被绊倒在地,但她在现场没有任何停留,按理说,老人因自己疏忽而倒在地下,自己应该上前去扶一把,或者是让人打电话求救。
这个12岁的小女孩显而是担心自己的行为会为自己带来麻烦,所以她选择快步离开现场。
结语:狗的主人虽然对于整个***毫不知情,但是,他没有照看好自己的狗,就应该负上全部的责任。狗对于主人来说是一只宠物,但你对于外人来说是一只危险的动物。所以养狗的居民必须要管好自己家里的狗,还要遵守公共卫生秩序。
相关事实:12岁的小女孩偷牵的邻居家的狗除去玩,由于自己没有看护好导致两只狗在追逐时绊倒老人。目前相关部门已经明确定义为意外***,不涉及刑事方面。
女孩十二岁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设女孩已满十八岁会有什么刑事责任那?首先女孩遛狗因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其次,若是女孩明知自己遛的狗致人受伤,而不去施救,导致老人重伤后死亡还可能成立一个不作为的故意***罪。
按照民法典最新规定,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要承担无过错责任。第3人过错导致的,受害人可以请求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或者第3人承担赔偿责任。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向第3人追偿。
什么意思那?也就是说狗的主人有义务去赔偿受害人,小女孩儿的家长也有义务去赔偿受害人。受害人家属可以请求其中一方赔偿,这个***中明显是小女孩儿的责任,所以说如果狗的主人单独赔偿责任之后要向小女孩的监护人追偿。
所以说养狗需谨慎。买了狗却不知道如何去养,去看护,到时候出了事儿可能要赔到倾家荡产。
被狗绳绊倒的老人身亡,真正的狗主人会承担责任么?
我个人觉得,狗主人应该会承担连带责任,但赔偿的主体,应该是那个把他家狗牵出去的12岁小女孩。
狗主人想想其实也挺委屈的,自己就把狗拴在家门口,结果被邻居小女孩看着可爱就解开来溜着出门了。溜着溜着,这狗看到别的狗一激动,又挣脱了狗绳跑走了,结果绊到这位可怜的老人,让老人再也没有爬起来。
但是无论如何,绊倒老人的主体是这条狗,虽然说小女孩也没有尽到看管的责任(事实是这么点大个孩子,这么大条狗,要是狗真的窜出去她根本拉不住),狗主人完全置身世外也不可能,只能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下次长个教训,别把狗拴在别人能够牵走的地方。
而小女孩呢,因为才12岁,还是未成年人,对于老人的死,也只能让家属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做家长的,也只能尽到自己的的责任,下次把女孩看好,别让她出去乱牵狗乱溜狗。
其实,最可怜的还是那个老人,本来开开心心出去散个步,结果就莫名其妙把命给丢了,看着她摔在地上的***,真的感觉很疼。
希望还是加强宠物的管理办法吧,拴狗绳是一方面,拿好狗绳才是重点。像这种大型犬更是要小心,它要是真用上蛮劲,个子瘦小的人根本就HOLD不住,一旦挣脱就会变成一个移动的***,惹是生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