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近日发生的宠物狗被人从3楼抛下恶意摔死,嫌疑人被人肉停职***,你怎么看?
大实话:在没有充分证据下就随意公开怀疑对象的个人隐私,这种行为确实很过分。
一开始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还以为是狗主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欧先生将自己的后摔死的。但是,将整个新闻通篇看完后才发现,这一切都是狗主人的个人推测。
虽然从狗主人的推测来看,确实是欧先生的嫌疑最大。但是,这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只不过是狗主人的一面之词,我们看到的就只有狗被从楼上扔下来的监控***而已。
就是这么一个监控画面,然后再加上狗主人赵先生的个人渲染。公交司机欧先生就被“人肉搜索”了,并且还因此丢了工作。说真的我还真为欧先生感到委屈。
在所有动物中,可能狗对于人来说是最特别的了,很多爱狗人士与自己家狗狗的感情很可能已经情同兄弟姐妹。
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狗狗只是我们的私人财产而已,它和我们其他的财产一样是有市场价格的。并不会因为你个人感情的多少而发生法律概念上的变化。
所以,在这件事中,就算是真的如狗主人怀疑的那样是欧先生从楼上抛下了他的狗。那么,他也无权公开对方的个人隐私。这只能算是损坏他人财物,你该要求人家理赔就要求人家理赔就是了。
并且,现在的情况是狗主人还没有十足的证据,只是自己的个人推测而已。那么作为欧先生来说如果自己确实是被冤枉的,那么是可以告狗主人赵先生诽谤的。
在这件事中狗主人之所以会对欧先生有那么大的怀疑,主要还是自己平时养狗时也不注意。因为张先生家的狗曾经在欧先生家门口小便过,两人还因此发生过口角。
说现实一点,既然你家小狗在欧先生家门口小便过。也说不定也会在其他邻居家门口大小便,可能只是人家没说而已。
你自己爱狗那是你的事,但是请不要把自己的爱好建立在别人的不舒服上面。所以,在狗狗被人摔死的这件事上面,狗主人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爱狗人士应该管好自家狗,人经常活动的场所,养狗人尽量不去,少找麻烦。放狗、遛狗要选对时间和场地。如果你真爱你的狗,要多为怕狗厌狗的人考虑。
现在在外溜狗不栓绳子的太多,随意让狗乱窜,太不讲公德,吓点行人远远躲着,你说万一伤人还么办。
***概述:日前,深圳电视台一则报道称,赵先生收养的流浪狗“萌萌”被人恶意从3楼上摔下致死。宠物狗“萌萌”的主人赵先生,据录像中邻居欧先生对“萌萌”的“追赶”和之前的恐吓行为,推测是欧先生将狗摔死的。 ***的“当事人”公交司机的欧先生,被人肉,被投诉,被骚扰,也被停职。虽然***中没有直接拍下欧先生将宠物狗“萌萌”抛下去的现行,但从***中追赶“萌萌”和“萌萌”从楼上被摔下去的时间差,以及赵先生反应欧先生曾经追赶过“萌萌”,并因怀疑“萌萌”在其门前大小便,扬言要弄死“萌萌”的旧怨,欧先生被怀疑属于“嫌疑人”也是正常现象。
事发合肥一小区,当时,恶狗直接朝向一名孩子撕咬,场面极其吓人。随后,恶狗被闻讯赶来的人赶走,事发,并未看见那只狗,以至于现在无法找到那只咬人的狗,“不过从外形上看很干净,并不像流浪狗。”目击者称,“咬孩子的是一只黄颜色的小型犬。
到目根本找不到狗主人。
既养就爱,拴狗怎么这么难,在别人家门前拉尿是好邻居做的吗。
养狗其实和培养孩子一个道理,从小时抓起,让它知道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做错了就得惩罚!一点一滴,这样教训出来的狗一般不会做出格的事。 如
果过份溺爱或宠过度了,肯定出事,物极必反的道理。建议爱狗人士谨慎养狗,最好栓住,千万不要因为养个狗而伤了别人,那就麻烦了。
爱狗人士应该管好自家狗,人经常活动的场所,养狗人尽量不去,少找麻烦。放狗、遛狗要选对时间和场地。如果你真爱你的狗,要多为怕狗厌狗的人考虑。
这件事就是属于典型的道德***,狗主人没有提及自己的责任,却选择用“人肉”的方式曝光他人,给别人带来舆论谴责。事情必须看因果。
有媒体曾经前往了解过,此前,这条狗在嫌疑人家门口撒过尿。因此,嫌疑人曾追过小狗,并有攻击意图。
很多人应该知道,动物都会有一种领地意识。那么也就是说,这条狗为了显示自己的存在,肯定不止一次用撒尿的方式来“圈地”。而经常都喜欢在同一户人家门口撒尿,换位思考一下,你们心里会作何感想?
那么话说回来,既然一段时间以前,这条狗被追的时候,那么狗主人就应该意识到自己的狗已经影响到了其他住户,那么有没有对狗进行约束呢?很明显,没有。不然无论是否是本人照顾这条狗,都会控制它的活动。
试想,如果你每次出门,开门之后都会有一股尿骚的味道直冲大脑,低头一看,一泡尿就在你家门口,激不***?心里刺不***?扬言威胁小狗及主人,狗主人有替别人着想而前去道歉并看管好自己的宠物不去再犯吗?
无论怎么利用他人的同情心来谴责同样的“受害人”,这都是一种一面之词的报复行为。结果虽然不让人赞同,但***如是我,恐怕也会恼羞成怒的!
确实替狗惋惜,但狗主人同样毫无道德、修养。如果不是他的不负责任,怎么会造成这样的结果!
看了很多评论,意思大多说狗主不文明养狗,摔死狗的人没错,狗死了活该怪主人之类的。我就很想知道,如果你们身边有这么个有暴力倾向的人,你们还会觉得是好事吗?看不顺眼就摔死,就因为是狗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如果人也不收法律保护是不是也可以摔死人呢?当然,法律是保护公民的,出人命他要负法律责任的,他也轻易不会弄死人。那如果他控制不住自己,看你不顺眼,或者和其它邻居有了争执,***骂人怎么办?没出大的事故是不是被打的人就自认倒霉了?而且,狗属于狗主的财务,他这属于恶意损坏私人财务,也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莽哥只想说,这件事情,真的能够让我们深思!!!!!
一方面,如此残忍的把狗狗给摔死了,莽哥心中总觉得很梗,这需要多大的恨,才能如此凶残呢。莽哥我毫不犹豫强烈谴责,并且必须得受到应有的惩罚;
如此凶残,必须受到惩罚,但是受到惩罚的对象,必须是施以如此为恶行为的人, 但是莽哥也注意到,标题是”嫌疑人“收到了很大的伤害;嫌疑人是什么,就是不能确定就是此人所为,但是结果是此人已经收到了非常严厉的代价,其实有时候真的有碰巧的事情发生,本来都认为是铁定的事情,也许真是碰巧,不排除当时萌萌刚好遇到一个变态,就被扔出给摔死。那如此一来,欧先生,岂不是给冤枉死了。
莽哥在从赵先生的话语中,明显就认定是欧先生摔死了宠物萌萌,因为以前有个相关的行为,包括追逐萌萌,言语很提到了要弄死萌萌。但是事情来源于萌萌在欧先生门前拉屎。看来这里莽哥想说,如果一个狗狗总在我们门前拉屎没人管,莽哥我也会追赶,并且估计嘴里也不会说出好听的话。但是莽哥肯定的是,我即使追上了,肯定不会如此摔死它。
其实说了这么多,莽哥只是想说明欧先生的反应没有脱离正常人的范围。不能由此推断就是欧先生所为。
另外莽哥还想对狗主人赵先生说说,整件事情的最大受害方就是你的狗狗萌萌了,但是作为狗主人的你也完全脱离不了干系。萌萌狗狗多次在人家门口拉屎,拉尿。没看到你做出如何正面的处理办法,作为狗主人你不加以管束,就是对狗狗的不负责了。
莽哥同时也不赞同赵先生对***的处理了,说真的整件事情,欧先生我只看到是受害者,家门口被拉屎,被人肉丢工作。难道赵先生就如此心安理得,如果你真的错判了呢。
所以,莽哥认为***归***,莽哥我认为欧先生不是你自己做的,必须报警彻底查清此事,否则你就真的很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