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居民被宠物狗扑倒致十级伤残,索赔又遭拒, 你怎么看?
昨天晚上,一个女的张罗着一帮子狗,都没有牵绳,在小区里面逛,有个男的骑着摩托车,才下车,拿着钢盔呢,一群狗就围上去,在那对他叫唤。
他可能紧张了吧,就用头盔对着狗虚晃了几下,被那女的给看了,当时就不得了!
从十八辈祖宗骂道未来的儿子女儿,全城那男的没说一句话嘛,埋着头继续走路,后来那女的越骂越气,直接追上去,指着他鼻子骂。
最难听的一句话就是:你这个乡下来的土包子,老子一只狗都比你值钱,敢打老子的狗,我打死你!有本事你别走!CNm!
当时小区的人都简直听不下去了,那男的全程都在沉默着就走了嘛。
当时我在窗边洗菜来着,也不好多嘴,毕竟做为外来成立打工的人,这样的侮辱,太重了!
现在有些养狗的人呀,把狗看的比他祖宗灵牌还要重要,那就是把自己也当成了狗呗!
但是那只是一少部分,包括上面这个新闻中所提到的那家子,其实思想是极其黑暗和自私的,这种事情呢,只能通过法律来解决,还是希望社会正能量多一些,这样的事情少一些!
青岛宠物狗扑倒老人致十级伤残,主人赔偿3万, 你怎么看?
狗为自己讨好主人但不懂善恶。建议养狗者不牵出自己卧室。狗脖拴主人姓名牌子以防主人不担责。城里应严禁养狗,应有高尚趣味。没见唧位科学家大人物牵狗的。百无聊赖者才用狗解闷低级趣味。
在政策没有禁止养宠物的情况下爱好者要充分考虑其它人的感受,不能把自己的爱好强加于他人,要充分预知狗的本性对主人温顺不代表对生人也性子好,出门一定将狗狗拴着狗绳防止对生人攻击受伤害,一旦因没栓狗绳咬人责任就是狗主人的,被伤者的一切损失由狗主人负责,想推也推不了。
随着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宠物侵权行为也时有发生,饲养宠物并不违法,一旦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就一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希望有爱宠的朋友们,要遵守社会公德,依法、文明地饲养宠物,加强看管,履行好管理和看护义务,否则不仅会使他人遭受“天降横祸”,也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我觉得饲养宠物狗的只要带出来 就一定要牵绳子,这个是对别人的安全负责,也是对你自己负责
青岛宠物狗把老人扑到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这个肯定是要负全部责任的,动物毕竟是动物,主人无法预测和控制宠物的情绪,它野性上来了或者受到外界***,可能随时会失控,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太多,小区、公园、菜市等公共场所,如果你要遛狗,就一定要好好牵着,要么就不要把它们带出来,总有一些人会说"我们家狗从不咬人“ "它只会瞎叫,又不咬人“ 可是万一伤到人 那就一切都迟了
请养狗的人多点公德心,多站在其他人的角度想事情,看问题,狗不是不可以养,也不是不能溜,请带上安全绳,给大家的安全多一份保障,自己也不会因为出了事情再懊恼不已
1,狗主林某不拴绳并拉住宠狗,负完全法律责任;
2,林某先承认后不承认,有逃辟责任问题
3,老人刘某未谨慎注意躲避风险,承担百分之20责任不合理!应判刘某无任何法律责任!
宠物越来越多,养宠人士务必拴好拉牢以免类似***的不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