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首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被丽水***机构收养, 你怎么看?
青田首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被丽水***机构收养,提出自己的看法:这俩个人都有缺限,不应该同居,生了孩子没有抚养能力,给无辜的孩子造成终身痛苦,孩子是无辜的,也是不幸的。丽水***院收养了孩子,丽水民政局成了孩子的监护人,使孩子在成年前有良好的成长环境,和许多家庭的孩子一样享受被爱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就业权利。体现了党和国家职能部门的惠民政策。希望这俩个孩子健康成长,长大了回报社会,懂得感恩。同时也要孝敬自己的父母。
建议国家立法:优生优育,残疾人最好不生孩子,不要给自己,家人,社会造成负担。
个人不成熟的看法,朋友们怎么看?请讨论。
真的无人抚养,***院收养是个好事,但还是有个***问题,父母双亡的孤儿不算,父母在的你生了孩子为啥用别人交的税給你抚养!?并且孩子大了会不会全力的报效国家还是孝敬父母!?我认为对放弃抚养权的父母国家不能放弃收取抚养费的权力,只要其父母没死,经济能力强了国家应追缴抚养费!!自身不保的那没办法 ,但也不能提倡弃婴!
从我个人对***的认知,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至少可以使这两位姐弟俩生活得到基本的保障,解决了他们生活的困境,更好的有助于他们未来的发展。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因其生父母患有不同的精神疾病,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其长子就因为抚养不当造成死亡,也就是说,他们在不具备正常人的行为能力时候,两个小孩子的生存状况堪忧,而当地***为解决这一情况,大开绿灯,让***机构收养,来解决照顾孩子成长的问题。
这是一件幸事。
报道中提到,两姐弟的父母因身体原因所限,不具备抚养及照顾其子女的能力,也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两姐弟长期处于危困状态,严重影响两姐弟的平安健康成长,且无其他亲属、朋友可担任监护人,县民政局也函告同意担任两姐弟的监护人,因此指定县民政局担任两姐弟的监护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发生未成年***身安全危险。
而青田当地***的这种举措,可以成为许多地方的范例,为那些幼年丧父无母的孩子找到生存的空间。
也就是说,在幼年成为孤儿,而爷爷年岁大的情况之下,***部门适时的抚养,能让孩子从困苦的生活环境中看到希望的光芒,解决基本的温饱和求学问题。
在网上也看到不少的报道,由于父亲早丧母亲逃离后,跟随年迈的爷爷生活,但爷爷也是因贫交加生活不能自理,由四五岁的孩子来照看大人,这个时候,***部门及时的送温暖,为这样的家庭遮风挡雨,让孩子孤独的天空出现温暖的阳光,成为面向未来生活的希望,实则是幸事一桩。
人类文明经过数千年的进步,到今天已经是很够理智的对待每一件事情了。可还是有一些人在失控的情况下犯下了错,其中不乏各式各样或轻或重过错与罪责,有些可以谅解和宽恕,而有些却严重触犯了法律, 最后自食其果而抱憾终身!
为人父母生而不养,自己生了孩子却让这个社会来拯救,如果除去在个别家庭生产了难以救治的病婴,实在无力负担医疗经济以外,这样视生命如草芥,是一种人伦的败坏,弃婴就是重罪的一种。人之所以为万物之灵,就是拥有动物最高级的思维和言行举止,拥有道德品质规范,和做人的基本原则操守。所作所为如果让众人唾弃、 让社会不耻,失去了一个人应有的品质,已经为法律所不容了!
世界许多国家都有这样的相关机构,那些弃婴终究都会有爱心家庭领养,或者由***养大成人。我们暂且不去评论谁来收养的事情,人类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宁愿这些机构长年无所事事, 它的荒废代表人类文明又进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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