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鹦鹉属于几级保护?
二级
玫瑰鹦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不允许私人饲养、售卖和捕捉的。
2021年2月1日,我国发布的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表明,除了虎皮鹦鹉、牡丹鹦鹉、玄凤鹦鹉可以私人饲养以外,其它鹦鹉的饲养均需要***。如果你想要合法饲养玫瑰鹦鹉,首先需要取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后,方可饲养,如果未办理人工繁育许可证,后续继续养殖的,将依法没收鸟类,并处价值1~5倍的罚款。如果有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鹦鹉,将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6只鹦鹉,5年刑期,“鹦鹉案”二审会改判吗?
这不成开玩笑了吗!你法律应该打击的是野外非法盗猎进行违法交易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破坏生态平衡和物种多样性!人自家养的,一没占用环境***,二没杀死它,完全当宠物饲养!请问他所作所为造成何方利益损失,造成何重大危害?他半道养死,偷偷扔了,你们谁能追究人家责任?说穿了各个权利机关变着法让手中权力变现!想想都他妈恶心!
所有人工驯养的动物都原始于野生动物。经驯养已为家禽。经驯养的家禽所有人卖给他人以获得报酬并非卖给他宰杀使该禽消亡并无不当;法律是人类社会约定的规矩,立法者有义务告知受约人违法的范围,国家修改或新立的法律文本有义务配送到每一个受约人家庭供受约人遵守,你立规,我不知情不存在主观恶意,王某出卖自己的家禽属野生保护动物目录种类,经驯养不属野生保护动物,判处王某有罪有偷换法律概念,适用法律错误之情节,应改判王某无罪才人性,理性,同时不违反法律规定。千古传教不知者不为罪就体了人性的惩罚理念。
创建于2017.11.9编辑
有一种生命叫“人”他为了自己的利益把另一种生命当物件在市场上销售,还让所谓的人们挑来选去,这种事儿在以人为本的当今社会上不算什么,有关部门发现了就罚几千块钱,但我看来做这种买卖的人就是一个屠夫,就是一个不懂得尊重生命的鬼子,靠做这种买卖还不如在大街上行乞或者捡破烂维系生活,我无权阻止别人这么做,但我坚决不赞成用其它生命换取钱财来自己享用,我咽不下这种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