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某微信群长期贩婴,一个6万元,涉事群主需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贩卖人口,严重触犯了法律,而本案件利用微信群长期从事婴儿贩卖,其犯罪嫌疑人属于情节特别恶劣严重的。
***概述:六月中旬,潇湘晨报记者从打拐志愿者处得到消息,一微信群中中介专门联系外地产妇到湖南一些医院生产,婴儿出生后联系买家出售,如果要“领养”需要支付6万元所谓的“营养费”,如果匹配不成功退还200%车费,双方签订的是无偿收养协议。
这种掩人耳目的贩卖婴儿,其情节恶劣,事态严重。下面笔者就介绍一下关于贩卖人口的量刑标准。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方式***妇女、儿童的;
4)、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首先,该微信群的建立目的就是为了买卖婴儿,这个群的就是犯罪的沟通手段,在这种情况下,群主显然是***的主导人员之一,也是整个犯罪团伙的主要成员。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方式***妇女、儿童的;
4)、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5)、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每每看到这样的新闻,都无法抑制自己内心当中的愤怒,真不知道这些人贩子为什么还要活在这个世上,就应该对他们进行千刀万剐!
一个女人怀胎十月把自己的孩子生下,然后再像买卖商品一样,把自己的孩子再卖出去,天呐,这还有人性吗?这都是人吗?
我特别想问这个女人,你的孩子是多少钱一斤?是论斤卖还是论个卖呢?!!!
孩子不是商品,更不是阿猫阿狗,可以让人在网络平台上随意的进行叫卖,这样的微信群不仅是犯罪,而且应当重罚!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方式***妇女、儿童的; 4)、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5)、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也许有人会说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拐了别人的孩子拿过来卖,但是本案当中,有的女人是自己生下的孩子把自己的孩子卖了,是不是就不算犯罪了?
我告诉你,如果说卖孩子还不算犯罪,那我们就干脆回到原始社会算了。今天有上街卖孩子的,明天就有上街卖人肉,人心,人肝的。那我们的社会将会变成一个什么样子?!等自己身上的零部件都卖光了,明天就该上街***,卸别人身上的零件去卖了!
所以对于这样的人贩子,不但应当为他们定罪,更应当为他们制定更为严重的刑罚,只有犯罪成本提高了,才能够抑制住他们的犯罪行为!才能让他们有所收敛!
通过目前了解到的情况,该群建立的目的就是为了搭建买卖婴儿的平台,通过群内成员之间的相会交流以及群主发布的信息,各成员之间各取所需,虽然该案中买卖过程中婴儿的父母是明确知情并且同意的情况下,仍然构成了刑事犯罪,而该案中群主作为微信群的建立者自然应当知晓群内成员之间的买卖行为,故而对于该起团伙作案应当追究微信群群主的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并处没收财产:
- (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 (二)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
- (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方法***儿童的;
-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收买、贩卖、接送、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故而结合新闻来看本案中该微信群内的群主以及买卖双方的行为均已经触犯刑法中的规定,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当然如果查明微信群群主系该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的情况下,应当认定其系首要分子,应当从重处罚!
谢谢你的邀请:根据刑法240条的规定,只要有买的意思,行为就成立拐卖儿童罪. 罪刑比较重,如果还有偷窃婴儿的行为,那就是加重犯,处10年以上。
贩卖儿童这种行为是严重犯罪,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处十年以上***或者***,并 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是严惩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能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