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门口汽车压死别人家的狗怎么弄?
2.当然如果在赔偿上存在分歧,那就委托律师来解决。 侵害他人物权的财产损失计算。侵害他人物权,是侵害他人财产的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表现形态,包括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动产等财产进行毁损,致使该财产的外在形式、内在质量遭受破坏,甚至完全丧失,直接影响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如汽车被撞坏、古董花瓶被摔碎、家用电器被烧毁、建筑物被毁坏等。因侵权行为导致财产损失的,要按照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也就是以财产损失发生的那个时间,这个财产在市场上的价格为计算标准,完全毁损、灭失的,要按照该物在市场上所对应的标准全价计算,如果该物已经使用多年的,其全价应当是市场相应的折旧价格。
开车路过一农村撞死一只狗,要赔偿500块,还不能带走,怎么办?
按市场价进行赔偿是合符情理的,如果是特殊品种可适当增加赔偿费,农村有一种说法叫做‘狗’不离主,意思是说主得狗,狗富主家,所以不让拿走的一个主要原因,司机撞狗是一个失错行为,不必去与主家争狗,大度点万事平。
不要觉得不平衡,这只狗给你了你还想干啥?
你赔偿对方钱是因为你造成了对方的财产损失,但这个财产的所有权人并没有因为你一撞就变更成你了。
也就是说,这只狗本来就是对方的,对方可以对自己的东西随意支配,包当宠物养或者送人等等,而被撞死的狗并不是你的,你没有所有权。
你要分清你是在赔偿他的损失,而不是要购买这只狗。
你也当然可以报警,不过这个事情警察也没办法管,最多是你们之间的民事***。
警察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的,这种情况没有违法任何法律,也不构成犯罪,警察只能协调你们双方就赔偿的价格进行商议。
其实你纠结的无非是对方拿到你赔偿的钱以后,或许对方可以把狗肉拿去卖钱。对方反倒占了便宜。
其实在商量赔偿数额时你就应该考虑到这一部分,可以就这个问题与对方谈,也许会少赔偿一点。
话糙理不糙,如果你把人撞死了,尸体难道你要拉走?如果你把对方车撞报废了,难道你要对方的车?
你已经捡了大便宜了。还在纠结怎么办。我的一个同事去年压死了一只鸡,鸡主非要赔五百。鸡主的理由是,她的鸡是下蛋的老母鸡,除了鸡本身的钱还要算天天下蛋钱。最后同事为了省事直接就给她五百。鸡主才让他开车走了。你压死了一条狗,狗的本身价值就不低,现在市场上的狗肉几十块钱一斤。还不知道你压死的是土狗还是宠物狗,要是宠物狗得几千上万。让你赔五百块,是不是捡便宜了。你还问怎么办。赔上五百,再给老农民赔个礼,道个歉,不就皆大欢喜了吗。
遇到这种事只好认栽喽,***的是只是撞S一只土狗,又遇上一个老实人,况且如今土狗也不便宜,30斤重的土狗让你赔500元也够地道的了,至于不让带走我想这一是警示你开车注意安全,不要视生命如草芥,二是有的人想吃狗肉故意撞狗也很难说,这种人不是没有哈,有人在赔人家钱,没人在不就顺走了,世界上那有这么随便的事。
如果撞死一只别的什么宠物狗狗那就不是500元能解决的问题了,恐怕5千5万都有可能,你说是不是很***呢,更***的是还好不是撞S人,如果撞S人不就创大祸了。
狗也是一条生命,不仅人类要珍惜,就是它的同类看见人类草菅狗命也会很伤心落泪的。
我是亲眼所见在我们县城出城的交叉路口一辆货车压S了一只宠物狗狗,而S狗的同伴也是一只宠物狗,它很希望人类会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将肇事者拦下来,看见过往的行人都无动于衷,它也实在是没有办法,只好用牙齿咬着同伴的尸体拖到马路边上,它也知道如果不尽快拖到一边很有可能会S无全尸,同时,眼里流着伤心的泪水,蹲在那里等着主人的到来。
因此,撞S一只土狗让你赔500根本就不多,就当是接受一次教训,更不要打吃狗肉的主意了。
当然了,也不是没有敲竹杠的人,以下描述的也是一个现实的例子。
十年前,离我们镇上两公里的一个村庄,这个村庄有一千多号人,是我们这里出了名的野蛮村,所有车辆打这里经过开车都得小心谨慎,不要出任何差错,千万不要压到路上的鸡鸭,否则是赔不起的。
一输货车开着开着把一个轮子滚到稻田里,人家司机刚好要下田去捡轮子,稻田的主人就出现了,开口就说“你的轮子滚坏了我家的稻苗,说吧,该怎么赔?”,这个司机当时也是莫名其妙,就说“滚倒了的稻苗都会帮你扶正,根本不会有什么损失,怎么还要赔呢,你这不会是讹人吗”,稻田主人看见司机还敢顶嘴立马气上心头,拿出一把锄头就要去砸人家的车窗玻璃。
司机那里见过这个架势这么野蛮的人,就只好服气息事宁人,说“好好好,算是服了你”。这不是传说中的故事,至于当时赔了多少钱,只有天知地知他们知,别人不会去过问。
后来道路改线修省道,本来是要原本从这里经过的,但见于这个村庄的名声就改道别的地方了,原本交通十分方便的村庄,通过他们这样经常闹腾,现在已成为边角地带,当然,这不能怪别人都是自找的,当然,这是编外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