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4岁男童被比特犬咬住腿,遇到恶犬时该如何处理?
狗伤人的***不断发生,而狂犬病目前又无药可治,流浪狗、恶狗咬人涉及到百姓生命问题,涉及到家庭和社会平安问题。希望国家尽快出台法律,并多方宣传、严格执行,确保老百姓安全。
5月18日17时许,大足县一位4岁男孩,经过龙岗街道翠堤路一个宠物店时,被店主拴在店外树上的一只比特犬咬成轻伤,目前在医院治疗。31岁的宠物店老板违反《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被处以500元罚款和承担男孩所有预防、医治和后续费用。比特犬予以收容!
比特犬是一种引进的好斗型犬,具有极大的攻击性,无论输赢在战斗中永不退缩,所以用于斗狗。
(惨烈斗狗之后的比特狗)
由于在打架中比特犬睾丸激素极大分泌,所以它暂时不知疼痛的勇猛攻击对方。因此它一旦咬人时,别人去救援,打击它,让它停止攻击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因此如果此类犬拴在路人经过场所,危害性巨大。
重庆市制定并执行了《养犬管理暂行办法》,河北也出台并执行了遛狗不拴狗带予以罚款处理等办法。
希望各地都尽快出台整治恶狗、流浪狗伤人***,永远坚持人命高于狗命原则处理狗!否则百姓生命健康都没有安全保障!
恶狗伤人的***现在频出不穷。前几天,大足区的一名4岁儿童某途经龙岗街道翠堤路一宠物店时,被该店犬只咬伤。目前,吴某腿部受轻伤,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伤人犬只已被收容。宠物店老板李某(男,31岁)因违反《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被公安机关处以警告并处500元罚款,并全额承担吴某疾病预防和后期医疗费用咬伤男孩的是一只比特犬。据宠物店老板李先生介绍,事故发生在昨天(18日)下午5点左右,当时他将一只比特犬栓在宠物店外人行道旁的一棵树上,不料一名四岁的男孩在经过时不幸被比特犬咬住,随后男孩被救下并送往医院救治。
就算你没养过狗,也应该听说过比特犬这种狗吧。这种狗非常的厉害,为什么呢?因为这种狗凶狠好斗。你可能会问我,很多狗都凶狠好斗阿,为什么说比特犬很厉害呢。别的狗虽然凶狠,可如果在咬人的时候遭受到攻击,可能因为疼痛而放弃进攻,转而逃跑。
可比特犬这种狗在攻击的时候睾丸激素会大量分泌,导致感受不到疼痛,如果它攻击某人,别人就算攻击它都不能让它吃痛逃跑。
不是每位狗的主人都有着良好的意识,所以我们要自己避免遭遇类似的灾害。如果在路上看到一只中大型狗,我们最好离得它远远的,只有保持足够的距离,我们才有可能换来足够的安全。
虽说现在遛狗必须牵绳,可有些大型狗发起疯来他的主人并不见得能控制住,所以说还是绕开走吧。
谢谢邀请。首先声明,我既不爱狗,也不恨狗,更没有虐待过狗,至于狗肉嘛,碰都没碰过!所以我的回答请爱狗人士不要喷我哟!不管是流浪狗还是宠物狗,只要爱咬人的狗,我觉得都有一定的危险性。可能有人会说,你不惹它,它咋会咬你?但我那天明明在头条里看到:一条宠物狗,去年咬了主人的儿子一口,好像把手指都咬掉了一截,结果全家人把它送到宠物学校去培训了几个月(花了八千块),可今年又把女主人咬了一口,这好像就是狗不对了吧?所以我认为,可能在狗界,也和人一样,有聪明的、愚笨的、和善的、凶残的、还有慢性子和急性子的……一旦碰到了脾气火爆的狗,那有可能人没有惹它,它也会下口……所以爱咬人的狗或是已经咬了人的狗,还是交由***部门出面解决吧!到时候,按照政策办事就行了!(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宠物店老板太不负责任了!你就预料不到宠物狗不会咬伤行人吗!
你养宠物是你的权利,別人无权干涉,但你也应该确保你的宠物狗咬不到別人才行!你把它拴到人行通道树上,显然是给行人制造了威胁。咬伤4岁男童也是必然的,因为孩子毕竟才4岁,基本无防范意识。
正因如此,你受到依法处罚,并且负担孩子后期治疗费用,也是应该的!
希望所有养宠物狗的朋友们,千万看管好自己的宠物狗,拴紧系牢,不要拴在公共过道及场所,以免伤及无辜,自己也因此被罚,还要承担医药费!
***经过:2018年5月18日17时许,重庆市大足区一名4岁男童吴某,途经龙岗街道翠堤路一宠物店时,被一只栓在宠物店外人行道旁树上的比特犬咬伤。
男童吴某腿部受轻伤,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伤人比特犬已被公安机关收容。宠物店老板李某(男,31岁)因违反《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被公安机关处以警告并处500元罚款,并全额承担吴某疾病预防和后期医疗费用。
法律分析:
一、群众发现比特犬咬人,有权当场打死该犬只。《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对正在伤人的犬只,任何人可就地捕灭。现场拍摄***可以看见,众人积极救助男童但没有对犬只进行沉重打击。群众一方面顾虑激怒该犬只,造成男童更大伤害,另一方面担心自己打死犬只惹事,承担责任或被报复。打狗***上传网上,一些“爱狗人士”会闻风而动,参与打死狗的群众可能被围攻。
二、公安机关收容该咬人比特犬,责令养犬人不得再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养犬人应在15日内到公安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比特犬一般不会被打死,要么被养犬人转卖,要么送到其它地方饲养。
三、当地***主管部门存在***和渎职行为。当地养犬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养犬人纠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罚。《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重点管理区内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收容犬只,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该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规定,携烈性犬、攻击性犬出户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或者为犬只戴嘴套。
《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第二十一条 从事犬只养殖、交易等经营活动,除免疫、诊疗、配种和交易外,不得将所养犬只带出饲养场所。《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上述违法养犬行为处罚标准。宠物店主人在禁养区饲养烈性犬并将比特犬栓在道路人行道旁,主管机关日常执法时应当发现养犬人上述违法行为,只是熟视无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民不举官不究。
怎么看待深圳摔狗涉事人遭人肉被停职一事?
有很多人不懂狗,从楼上下来一个丑八怪小狗,我和我亲戚就是两种对待态度,我亲戚喜欢漂亮的,看到这只像垃圾一样的***,(是邻居家养的宠物)她就又踢又骂。小狗也不示弱。我呢!在楼下一楼碰到这只没有牵引绳的小狗,我就跟它说话了,“咦,你是谁家的呀?你的主人呢?咦,你没有绳子啊!你去哪里?”于是,狗子特别喜欢的摇尾巴,这样就不会造成人伤害动物或者动物伤害人的***。懂它就拥有好的一面,不愿懂它,也别伤害它。可以吗?
在我看来,其实害死这只狗的除了是这位欧先生之外,还有狗的主人赵先生!
很难想象,如果真的是这位欧先生所为,他是如何对一条如此可爱的小狗痛下杀手的!再怎么说,这也是一条生命啊,即使做过很过分的事情,也要顾虑一下生命的可贵,以及狗主人的心情啊!中国不是有一句古话叫做:打狗也要看主人!
就这么一气之下把狗从三楼摔下,不但是不珍爱生命,也是一种极其自私的行为!万一摔狗的楼下有行人路过怎么办,一只狗的重量可是足以让被砸中的人毙命的啊!
[_a***_]据赵先生透露,其小区一位养狗的邻居,曾同样被欧先生上门以“看好你的狗,下次被我遇到当场打死。”等言语恐吓,导致在家的孩子听到后异常害怕。
3月17号,这位赵先生出差在外,于是他就请他人照顾“萌萌”。但是由于有人送快递,家里人把门打开后,没关紧的情况让狗跑出去了,没想到就发生这事了。出差在外的他突然接到自己的狗萌萌奄奄一息的躺在小区楼下,起初还以为是中毒,但是在送去医院的途中就离开了!
要是真心疼爱一只狗,麻烦就给这只狗拴好绳子,要是不忍心看到小狗被绳子束缚,那么就请自己看好。据欧先生自己说,他之所以会做出这件事情,也是因为在大年初一的时候,赵先生的这只狗在他家门前撒尿拉屎,然而赵先生却一直矢口否认!
律师:人肉搜索属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