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宠物狗法律规定?
(一)住所地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二)转让犬只的,自转让之日起十五日内出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办理变更登记;
(三)犬只死亡的,自死亡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四)放弃所养犬的,应当将犬只送犬只留检所,并在七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五)养犬登记证或者犬牌遗失的,自遗失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补发;
(六)犬只失踪的,自失踪之日起七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新政策严格规定如下:
1)犬只外出应用两米以内的犬绳牵引并佩戴口嚼或者嘴套等防护用具。
2)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4应当有效制止攻击行为,以及犬吠行为。
违反条例将受处罚。
单位禁止养狗,违者将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将被处罚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不牵绳遛狗也将被罚款,造成人员伤害或者死亡的应承担后果,负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以及死亡的丧葬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狗主人承担。伤人处以1万元以内罚款,两次以上伤人的行为和不守规矩的人将被列为失信人。那时你的一切行动都要受到限制,包括出行、消费以及银行的各种业务都将受到影响。告诉你身边的朋友转发出去,让更多的人知道,并懂得文明养狗,遵守文明公约,否则将会受到严惩。各地最严禁限狗令将陆续出台,实施限制,减少伤害。
公共场所宠物狗的管理规定?
答: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给出了答案: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1.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为犬只挂犬牌;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为大型犬只戴嘴套;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2.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楼、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场所、候车(机、船)室、餐饮场所、商场、宾馆等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的,应当征得出租车驾驶员的同意。
3.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养犬人应当***取措施予以制止。
4.养犬人不得放任或者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