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被一只不拴绳的狗咬伤,失手将狗打死,狗主人要赔偿,该怎么办?
禽兽是没有权力的,人类养禽兽是为生活服务的,而不能人为的把禽兽凌驾于***之上。恶狗无故咬人本就应该毫无条件的以予清除,打死咬伤人的狗不但不能赔偿,而且狗主人还理应为受伤者治伤,不能让恶狗加恶人强势为害一方,这是道德法律规矩。讲人道的社会就得有人道举措,而不能让恶道盛行。
狗咬伤人在前,你失手将狗打死,就算按正当防卫算,狗主人也应该赔偿你!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一切费用,至于你把狗打死,应该不用赔偿,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大街上溜狗不栓狗绳,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应该被全民***。
拒绝城市,小区养狗,不现实,但是,养狗作为狗主人也要负责。有些人,把宠物狗当成自己的儿女一样养,既然,儿女做错了事,肯定要教训一下,你不教育,别人替你教训。
咬人的狗应该打死,见人狂叫吓唬人也应痛打,打死咬人的狗,狗主人要陪赏,要脸不。狗主人和狗一个德性不讲理,你应报警处理这个违法犯罪分子,让警察收拾这些坏人。还要对狗主人罚款才行。
为什么那么多人对爱狗人士一棒子打死呢?
客观的说喜欢狗、养狗的人不一定是爱狗人士,真正的爱狗人士应该是出门牵狗绳,给狗戴嘴套,不让狗随地大小便,文明遛狗,而不是不牵狗绳、不给狗戴嘴套、随意纵容狗随地大小便、到处乱跑,陷狗于大家的声讨之中,如果***文明养狗就没有这么多事了。
是自私造成的。为了自己的狗不受约束,完全不顾别人的感受。能自私得把狗权看得高于***就够奇葩了,竟有人说狗咬人没什么,赔偿几千万没问题!为为狗不受拘束,就可以不顾吓着咬着别人,还把狗的自由看得能值几千万,不是畸形的爱是什么?
爱不爱狗不是口头说说,挂在嘴上,不只是不吃狗肉,阻止别人虐待狗,从狗贩那抢下几条狗那么简单,最主要还是平时生活中多行动起来,比如教育不拴狗绳的主人,清扫路上狗狗的粪便,暗杀乱咬乱叫的疯狗。这样大家都会喜欢尊敬爱狗人士了。
大家恨的其实不是真正的爱狗人士,爱狗人士有几种爱法不同,农村养狗一是为了看家,二是狗长大了就出卖也是一笔收入,还有的爱狗人士,把狗当爹妈当儿子,时间长了不想喂了,就把狗抛弃做流浪狗或疯狗,到处危害人,这种人最歹毒,他养狗的时候如何如何良心道德的爱狗,到他弃狗的时候,他的良心道德全被狗吃了,所以遭骂的就是这种爱狗人士,从长远的观察发现,除了农村养的狗以外,城市养狗百分之八十九十都是弃狗害人的罪魁祸首,狂犬病的危险和危害就是从这种爱狗人士的良心道上出来的。
如何看待小区保安驱逐流浪狗,用铁锹残忍将其拍死?
导语:小区物业人员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清理流浪狗,是否从此就能够高枕无忧?
3月27日下午,合肥市望湖城金桂苑小区物业清理流浪狗,一名物业工作人员使用铁锹猛烈敲击一只白色流浪狗,狗被打倒在地上,动弹不得,估计很快就要死了。
3月22日中午,合肥一小区一个孩子被狗咬了面部,惨不忍睹,缝了一百多针。也许是吸取了这件惨事的教训,这个小区开始全面清理流浪狗。
小区清理流浪狗,既是为了住户的安全着想,也是为了自身利益考虑。要知道,如果流浪狗在小区伤人的话,那物业公司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所以,就物业一方来说,打狗无可厚非。
活生生把一条狗打死,的确是有点残忍。毕竟,狗虽然是畜生,也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如此直接而粗暴的处理方式,的确让许多的爱狗人士接受不了。但是在没有妥善的安置方法,没有足够多的流浪狗收容所,对小区而言,这也许是最简单有效的方法。
城市的流浪狗主要是被人遗弃,还有一些是走失的。城市不像农村,照顾狗不但要一笔不菲的开支,而且还要花上很多的精力。许多的人把狗买回来之后,因为它随地大小便,撕咬家具衣物等问题,逐渐就会失去爱心,从而把狗遗弃到了外面。
只要人们能够毫无顾忌的遗弃,流浪狗的数量就不会减少。养宠物是一种责任,在买狗之前一定要确定自己是否能够承担起这份责任。否则的话:当厌倦了它们就随意一遗弃,这既是对一个生命的漠视,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在我国现在还无相关立法,可以对遗弃宠物的人给予一定的惩罚。或许可以借鉴德国的宠物领养法律,中途选择遗弃宠物狗是要被判刑的。